证监会研究打击尾市操纵等新型案件
台州格德净化包装技术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09-05-14 08:02:15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在京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2008年以来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其中上市公司类案件6起,内幕交易案8起,操纵市场案2起,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案2起,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案1起。据悉公安机关已对其中15起案件立案侦查。

    与此同时,证监会始终把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打击重点,截至今年3月底,2008年以来证监会对68起内幕交易线索开展非正式调查,已经立案38起;对29起市场操纵线索开展非正式调查,立案15起。

    案件调查周期由6个月缩短到40天

    去年证监会对稽查体制进行改革,成立稽查总队,大大加强了执法力量。一年多来,稽查总队承办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各类案件150余件,集中力量迅速查办了汪建东等一批危害市场严重的大要案。案件现场调查周期从以前的平均6个月现在缩短到40多天。“实践表明,在新的稽查体制下,证监会查处案件的速度大大加快,办案效率提高。”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

    在始终保持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严格执法,坚决查处的同时,证监会也力图做到在“严打”基础上的“快说”——在昨日通报的5个案件中,3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刚刚结束调查,只有1起已经完成审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与证监会查处的案件数量相比,公开披露的案件数量相对较少,负责人解释说,这涉及案件行政调查、审理和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的区别。“比如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案,一般而言,只要符合移送标准的,我们都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涉嫌犯罪的,我们不做行政处罚,而是直接移送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办工作,防止嫌疑人依据披露的案情进行反侦查工作,移交公安机关的案件一般不适合披露案情。

    而昨日证监会披露的5个案子中,有3个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这是证监会做的一个积极探索——跟公安机关沟通,在他们没有侦办完案件情况下,基于行政调查的情况对案情尽快披露。同时,我们也在积极探索、尽量推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将更多的信息传递给市场。由于调查的具体需要,有的案子还无法披露更多细节,请大家理解,随着案件的侦办完结,有些案件的案情会给大家做详细披露。”该负责人表示。

    严查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证监会始终把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打击重点。

    其中,在内幕交易打击方面,证监会克服了这类案件调查取证和认定惩罚的困难,不断加大力度予以严格依法查处——2005年查处了 西藏发展(行情 股吧)原董事陈红兵、 三普药业(行情 股吧)原董秘邓兵、深南电原董事长劳德容内幕交易案,三人已先后被法院判刑,随着打击力度增加,内幕交易手法也开始发生变化。为了规避监管,一些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再直接交易或者利用直接控制的账户进行交易。而是将内幕信息泄漏给亲属和熟人交易获利。2007年证监会查处了 杭萧钢构(行情 股吧)案和董正青案,引起市场关注。当事人是将信息泄漏给亲属、同学、朋友,由他们交易获利。行为更加隐蔽,认定也更加困难。但是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法院均已作出终审判决。内幕交易者受到严惩,泄漏内幕信息者也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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